住院統籌補償(摘要)
1、本年度出生的新生兒,母親已參加新農合的當年內可隨母親按規定給予補償,次年需按相關規定參加新農合。 2、14周歲以下的白血病患兒按南衛發(2012)359號文件執行。 3、14周歲以下的
1、孕產婦住院自然分娩定額補償:高坪區1200元。
2、本年度出生的新生兒,母親已參加新農合的當年內可隨母親按規定給予補償,次年需按相關規定參加新農合。
3、14周歲以下的白血病患兒按南衛發(2012)359號文件執行。
4、14周歲以下的兒童先天性心臟病的手術治療的補償按南民發(2012)61號文件執行。
5、重大疾病保障: 按川衛辦發(2013)7號文件執行。
6、新農合用藥目錄按川衛辦發(2012)725號文件執行。各定點醫療機構要按醫療機構等級規定使用國家基本藥物,嚴格控制目錄外藥品的使用,嚴格控制單獨定價藥品及進口藥品的使用。
7、單病種: 對開展臨床路徑規定治療的單病種費用補償按《南充市衛生局關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在全市醫療機構實施基本臨床路徑的單病種付費制度的通知》南衛辦發(2012)1號文件執行。
8、患者在區內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期間,因收治醫療機構不具備診斷性檢查條件。應填寫檢查申請表經審批后按照逐級轉診的原則到上級定點醫療機構檢查,所產生的符合報銷規定的診斷性檢查費可納入收治醫院的住院日均費用,一并列入住院補償。
9、封頂線 參合農民余年個人累計住院補償封頂線為15萬元(含慢性非住院性疾病門診大額補償)。
- 上一篇:沒有了
- 下一篇:部分納入新農合住院統籌基金支付范圍的項目